婚姻财产协议书要具有法律作用,需满足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等条件,且应明确双方信息、财产范围、财产分配方式等内容,同时遵循法定的订立程序。
婚姻财产协议书具有法律作用需满足一定条件。从主体方面来看,签订协议的双方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这意味着双方能够理解协议的内容和后果,并能独立作出意思表示。比如,精神正常、年满18周岁的夫妻双方签订协议,主体就是合格的。
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也就是说,签订协议是双方自愿的行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例如,一方不能以威胁对方家人安全等手段迫使对方签订不利于对方的财产协议。
协议内容要合法。协议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比如,不能在协议中约定逃避债务等违法内容。
在内容方面,婚姻财产协议书应明确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这有助于确定协议的主体。还要详细列出夫妻双方的财产范围,既包括现有的财产,如房产、车辆、存款、投资等,也应考虑到未来可能获得的财产。
对于财产的分配方式要清晰明确。可以约定哪些财产归一方所有,哪些财产共同共有,以及在何种情况下财产的归属会发生变化。例如,双方可以约定婚后购买的房产,首付由一方支付,贷款由双方共同偿还,那么该房产就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按份共有。
同时,协议中还可以约定债务的承担问题。如果夫妻双方有共同债务,要明确各自承担的份额。
在订立程序上,婚姻财产协议书最好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协议能够更清晰地记录双方的约定,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双方应在协议上签字或盖章,并注明签订日期。有条件的话,还可以对协议进行公证。公证可以增强协议的证明力,在发生争议时,经过公证的协议更容易被法院采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