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债务的承担需区分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共同债务一般由夫妻共同承担,个人债务则由负债一方独自承担。
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界定。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例如,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了一套房产,离婚时该房贷就属于共同债务,双方可以协商如何分担剩余的还款责任,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而个人债务由负债一方独自承担。比如夫妻一方在婚前的债务,或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的债务。像一方因赌博所欠下的债务,另一方无需承担偿还责任。
在实践中,判断债务性质往往存在一定难度。如果涉及到债务纠纷,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债务的用途和性质。债权人主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同时,夫妻双方在离婚时也应当如实披露债务情况,避免隐瞒债务损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离婚时债务的承担要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事实进行准确认定和合理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