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未满两周岁离婚时,抚养费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通常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抚养费的计算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对于未满两周岁的孩子,由于其尚处于幼儿阶段,在生活、医疗、教育等方面的需求有其特殊性,比如可能需要更多的奶粉、尿布等费用,在确定抚养费时需要充分考虑这些实际情况。
有固定收入的情况。如果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例如,一方月收入为10000元,那么每月支付的抚养费可能在2000-3000元左右。如果需要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情况。对于无固定收入的一方,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抚养费数额。比如从事个体经营,年收入为30万元,平均每月约2.5万元,按照20%-30%的比例,每月抚养费大概在5000-7500元。
特殊情况的调整。如果存在特殊情况,如孩子患有重大疾病需要高额医疗费用等,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在确定抚养费数额后,如果随着孩子成长,实际生活需要发生变化,如物价上涨、孩子入学等,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者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等,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