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发现对方隐瞒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超过三年,若无特殊情况,可能会因诉讼时效经过而丧失胜诉权,难以通过法律途径追回被隐瞒的财产。
在婚姻关系结束时,夫妻双方通常需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现实中存在一方隐瞒财产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在离婚财产分割的情境下,当一方发现另一方在离婚时隐瞒了夫妻共同财产,就可以从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被隐瞒的财产。例如,离婚后一方偶然得知对方在离婚前购买了一处房产但未在财产分割时提及,从得知该情况的那一刻起,其就应在三年内采取法律行动。
需要注意的是,诉讼时效是可变期间,存在中止、中断的情形。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比如,在这三年内,权利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行使权利,诉讼时效就会中止,待阻碍消除后继续计算。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比如,权利人在发现隐瞒财产后的两年时向对方主张分割该财产,那么诉讼时效就会中断,重新开始计算三年。
如果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才向法院起诉,且对方以诉讼时效经过进行抗辩,法院经审查属实后,可能会驳回权利人的诉讼请求,此时权利人就难以通过法律途径追回被隐瞒的财产。但如果对方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