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劳动合同受工伤向单位要补偿金,需先证明劳动关系,再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鉴定结果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若单位不支付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要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虽然没有劳动合同,但可以通过多种材料来证明。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比如银行转账明细,能清晰显示单位向个人支付工资的情况;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这些材料都有助于确认劳动关系。
在确认劳动关系后,要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完成工伤认定后,还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这是确定伤残等级以及相应补偿标准的重要环节。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确定应获得的补偿金标准。如果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大部分补偿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所有补偿费用都由单位承担。如果单位拒绝支付补偿金,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便更好地主张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