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代表仅仅是挂名,出事时责任承担需分情况来看。一般情况下,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如果存在法定情形,挂名法人代表可能需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实际控制人若存在过错也可能要承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从公司债务的角度,通常由公司自身承担责任。
挂名法人代表在一些特定情形下可能要承担责任。在行政责任方面,如果公司存在违法经营行为,如超范围经营、税务违法等,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等可能会对公司进行行政处罚,挂名法人代表可能会受到警告、罚款等处罚。例如,公司未按照规定进行年报公示,挂名法人代表可能会面临相关行政措施。
在刑事责任方面,某些犯罪行为如单位行贿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挂名法人代表如果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就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挂名法人代表明知实际控制人利用公司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却不加以制止甚至配合,那么挂名法人代表也难辞其咎,需要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对于实际控制人,如果其操纵公司实施违法行为,导致公司出现问题,实际控制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实际控制人可能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或者在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承担刑事责任。例如,实际控制人指使公司进行非法集资,实际控制人将是主要的责任承担者。
综上所述,挂名法人代表并非完全不承担责任,在不同情形下责任的承担较为复杂,需要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