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别人工作出了事故是否担责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介绍人仅为单纯介绍工作,无其他不当行为,通常无需担责;若存在故意隐瞒危险等过错行为,则可能要承担一定责任。
一般情况下,单纯的介绍工作行为,介绍人无需对被介绍人工作中发生的事故承担责任。因为介绍人只是起到一个信息传递的作用,并没有直接参与到工作的安排和管理中。
1、无过错不担责
如果介绍人在介绍工作时,没有故意隐瞒工作的危险性、没有提供虚假的工作信息,并且被介绍人是基于自己的意愿和能力去从事这份工作,那么在工作中发生事故,介绍人不用承担法律责任。例如,甲介绍乙去一家工厂工作,甲如实告知了工作内容和环境,乙在工作时因操作失误受伤,这种情况下甲无需担责。
2、有过错需担责
若介绍人存在过错,就要承担相应责任。比如介绍人故意隐瞒工作存在的重大危险,或者为了获取利益故意夸大工作的安全性,导致被介绍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从事危险工作并发生事故,介绍人就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例如,甲明知某建筑工地安全措施不到位,却对乙隐瞒这一情况,乙在该工地工作时发生事故受伤,甲可能要承担部分责任。

当介绍工作存在欺诈行为时,介绍人很可能要对事故担责。欺诈行为破坏了被介绍人基于真实情况做出选择的权利,使被介绍人处于危险境地。
1、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如果因为欺诈导致被介绍人在工作中受到损害,欺诈方要承担侵权责任。
2、具体案例
甲为了赚取介绍费,向乙谎称某煤矿工作环境安全,实际上该煤矿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乙在该煤矿工作时因瓦斯爆炸受伤,乙可以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甲的欺诈行为与乙的受伤存在因果关系,甲应赔偿乙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如果介绍人在介绍工作后,还对被介绍人的工作有一定的管理职责,那么在工作中发生事故,介绍人可能要承担更重的责任。
1、管理职责界定
管理职责包括对工作的安排、监督、指挥等。例如,甲介绍乙到自己所在的公司工作,并且甲负责乙的工作安排和日常管理,那么甲就有义务保障乙的工作安全。
2、担责情形
若甲在管理过程中存在疏忽,没有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或者安全设备,导致乙发生事故,甲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比如甲没有对乙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乙在操作机器时受伤,甲要对乙的伤害负责。
综上所述,介绍别人工作出了事故是否担责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相关问题还包括介绍人担责的具体赔偿范围是怎样的、如何证明介绍人存在过错等。如果您在这方面遇到法律问题,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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