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约定不给职工购买社保是不可以的。根据法律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义务具有强制性,不能通过合同约定排除。这种约定不仅违反法律规定,还会损害职工权益,同时用人单位也面临诸多法律风险。
不可以。为职工购买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
1、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也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这些法律条文表明,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不可推卸的责任,不允许通过合同约定来规避。
2、约定无效性
即使合同中有不给职工购社保的约定,该约定也是无效的。因为这种约定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一旦发生劳动纠纷,职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而法院也会支持职工的合法诉求。
3、法律后果
用人单位不履行缴纳社保的义务,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社保行政部门会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会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合同中约定不给职工购社保,用人单位将面临多方面的法律风险。
1、劳动纠纷风险
职工可能会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工伤赔偿风险
如果职工在工作中发生工伤,由于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那么职工的工伤待遇将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这可能会给用人单位带来巨大的经济负担,甚至可能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
3、税务风险
社保缴纳情况与企业的税务申报等方面存在关联。不依法缴纳社保可能会引起税务部门的关注,进而对企业进行税务检查,增加企业的税务风险。
当职工遇到合同约定不买社保的情况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1、与用人单位协商
职工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说明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为其缴纳社保。通过友好协商,可能解决问题。
2、向社保部门投诉
如果协商无果,职工可以向当地的社保行政部门投诉。社保部门会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责令其限期改正。职工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等,以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3、申请劳动仲裁
职工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在仲裁过程中,职工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诉求。
综上所述,合同中约定不给职工购社保是不合法且不可行的,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职工都应遵守法律规定。在实际生活中,还可能存在用人单位以其他形式规避社保缴纳义务、职工对社保权益了解不足等问题。如果您在社保缴纳方面遇到法律问题,欢迎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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