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后解除劳动关系通常是有赔偿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不同,赔偿情况也有所差异。若鉴定为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可依法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赔偿;若因工伤导致,在解除劳动关系时,还可能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劳动能力鉴定后解除劳动关系一般是有赔偿的。具体赔偿情况取决于多个因素。
1、工伤情形下
如果是因工伤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例如,五级伤残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会按照当地规定执行。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同样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非工伤情形下
若非工伤,在劳动能力鉴定后,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且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后解除劳动关系有明确的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根据伤残等级不同,标准各异。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这两项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以某省为例,五级伤残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可能是2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可能是35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不同地区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进行调整。
非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后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计算主要依据《劳动合同法》。
1、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
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2、计算年限
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是计算经济补偿的重要依据。例如,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了3年零5个月,那么经济补偿就是3.5个月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还需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综上所述,劳动能力鉴定后解除劳动关系在不同情形下有不同的赔偿规定。无论是工伤还是非工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都受到法律保护。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遇到赔偿标准不明确、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赔偿等问题。如果您在劳动能力鉴定后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的专业律师将为您提供详细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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