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中对公司章程有着诸多规定。公司章程是公司的自治性规则,它规定了公司的基本运营和治理等方面内容。公司法要求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不同类型公司的章程在制定、修改等方面有着不同要求,同时章程内容要符合法律规定,且在公司登记时需进行备案等。
公司法明确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必备条件之一,它是公司的自治性规则,对公司的组织和活动起着全面的规范作用。
1、章程的效力范围
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这意味着各方都需要按照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例如,股东要按照章程规定的方式行使表决权、获取分红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要依据章程履行职责,若违反章程规定,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章程的内容要求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公司法定代表人等事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除了上述内容外,还需载明公司设立方式、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公司利润分配办法、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等。
3、章程的修改程序
修改公司章程需要经过一定的法定程序。一般来说,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在公司法中,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有其特殊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和资合性的特点,这决定了其章程在某些方面有别于其他类型公司。
1、股东出资与股权比例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可以对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和股权比例作出特别约定。例如,股东可以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这种约定体现了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的特点,允许股东根据自身情况和公司发展需要进行灵活安排。
2、公司治理结构
有限责任公司的治理结构相对灵活。章程可以规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和议事规则。比如,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即可。对于规模较小或者股东人数较少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而设一名执行董事和一至二名监事。
3、股权转让规则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可以对股权转让作出特别规定。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但公司章程可以对股权转让的条件和程序作出更严格的规定,以维护公司的人合性和稳定性。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制定有其独特的要点,因为股份有限公司具有资合性强、股东人数众多等特点。
1、设立方式与发起人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章程需要明确公司的设立方式,并对发起人的责任作出规定。例如,在募集设立的情况下,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发起人应当承担公司不能成立时的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等责任。
2、股份发行与转让
章程要对股份的发行和转让作出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章程要明确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方式等。同时,对于股份的转让,章程可以规定一些限制条件,如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等。
3、公司的组织机构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章程要详细规定各组织机构的产生办法、职权和议事规则。例如,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章程要明确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等;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章程要规定董事的任期、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等。
综上所述,公司法对公司章程的规定涵盖了章程的制定、效力、内容、修改等多个方面,不同类型的公司在章程规定上也有各自的特点。了解这些规定对于公司的合法设立和规范运营至关重要。在实际操作中,还会遇到如公司章程与法律规定冲突如何处理、章程修改后未及时备案有何后果等相关问题。如果您在公司法相关问题上有疑问,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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