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既可能是治安案件,也可能是刑事案件,需要根据具体的情节和造成的后果来判断。
在法律体系中,对于寻衅滋事行为的定性,有着明确的区分标准。
当寻衅滋事行为情节较轻,尚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时,通常会被认定为治安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例如,在公共场所偶尔发生的轻微推搡、辱骂他人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等行为,一般会按照治安案件进行处理。
而当寻衅滋事行为达到一定严重程度时,则会构成刑事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比如,随意殴打他人导致他人重伤,或者在商场等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商场秩序严重混乱,大量商户无法正常营业等情况,就会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按照刑事案件处理。
判断寻衅滋事是治安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关键在于行为的情节、造成的后果以及对社会秩序的破坏程度等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