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成立日期的确定需依据不同情况判断。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非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一般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若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收货人的签收时间等也可能影响合同成立时间。
借款合同成立日期的确定要分不同情形。对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这意味着,仅有双方达成借款的合意还不够,必须有实际的款项交付行为,借款合同才成立。比如,甲和乙口头约定甲向乙借款 5 万元,之后乙将 5 万元现金交付给甲,此时借款合同才成立,交付借款的时间就是合同成立日期。
1、非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对于非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一般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如果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例如,企业 A 与企业 B 通过电子邮件协商借款事宜,之后双方签订了书面的确认书,那么签订确认书的日期就是借款合同成立的日期。
2、电子合同情形
在互联网时代,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也很常见。根据法律规定,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这种情况下,若合同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这也可能与合同成立时间相关联。

自然人借款合同成立日期的确定有其特殊规则。如前面所述,其关键在于款项的交付。款项交付的方式多种多样,包括现金交付、银行转账、票据交付等。
1、现金交付情形
当以现金交付时,要注意保留相关的交付证据。比如,在交付现金时可以有第三人在场见证,或者让借款人出具收条。收条中应明确写明收到的款项金额、用途、是基于哪笔借款等信息。这样,收条出具的时间就可以作为借款合同成立的重要证据。
2、银行转账情形
如果是通过银行转账交付借款,银行转账记录就是重要的交付证据。转账记录中会显示转账的时间、金额、转账人和收款人等信息。一般来说,银行转账成功的时间就是款项交付的时间,也就是借款合同成立的时间。例如,甲通过银行转账向乙提供借款 10 万元,银行转账记录显示转账成功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 日,那么该借款合同成立日期就是 2024 年 1 月 1 日。
3、票据交付情形
以票据交付借款时,票据的交付时间和票据的兑现情况都可能影响合同成立时间。当票据交付给借款人时,一般认为借款合同成立,但如果票据未能兑现,可能会引发后续的法律问题。比如,甲给乙一张支票作为借款交付,乙拿到支票时借款合同成立,但如果支票无法兑现,甲仍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非自然人借款合同成立日期的判断依据主要围绕合同的订立形式和相关手续。对于书面合同,通常以签字、盖章或按指印的时间为准。
1、签字盖章按指印情况
在实际操作中,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的行为,表明其对合同内容的认可和接受。如果双方是同时签字、盖章或按指印,那么这个时间就是合同成立时间。但如果双方签字、盖章或按指印的时间不一致,以最后一方完成该行为的时间为准。例如,企业 C 先在借款合同上盖章,企业 D 几天后才签字,那么企业 D 签字的时间就是借款合同成立的日期。
2、确认书的作用
当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并要求签订确认书时,确认书起到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使合同正式成立的作用。确认书的内容应该与之前协商的合同主要条款一致,签订确认书的时间就是合同成立时间。比如,企业 E 和企业 F 通过传真协商借款,之后双方签订了书面确认书,该确认书明确了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率等重要条款,签订确认书的那一刻借款合同成立。
3、合同生效与成立的关系
需要注意的是,合同成立并不等同于合同生效。有些借款合同可能会约定生效条件,如需要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等。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合同成立了,也要等生效条件满足时合同才生效,但合同成立日期不受生效条件的影响。
综上所述,借款合同成立日期的确定因合同主体和订立形式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实际的借款活动中,还可能存在借款合同的效力认定、借款合同纠纷的解决等相关问题。如果您在借款合同方面遇到法律疑问,欢迎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的专业律师将为您解答法律问题。
律法果所有内容仅供参考,有问题建议咨询在线律师!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
© XunRuiCMS 2025 律法果版权所有 蜀ICP备2023034512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