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勘察的内容包含工程环境、场地条件、周边设施、地下情况以及相关资料收集等方面。
工程环境方面,需要了解施工现场所在地区的气候条件,如气温、降水、风速等,这对施工进度和施工工艺会产生重要影响。例如在高温天气下混凝土的浇筑需要采取特殊的养护措施,而在雨季施工则要做好防雨和排水工作。还要考虑当地的地质条件,像土壤类型、承载能力等,这些信息关系到基础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方法的选择。
场地条件方面,要明确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貌,是平坦的还是有起伏的,是否存在障碍物等。例如,若场地内有大量的岩石或树木,就需要进行相应的爆破或砍伐清理工作。同时,要确定场地的大小和形状,以便合理规划施工区域,包括材料堆放区、机械设备停放区、临时办公区等。
周边设施方面,要关注施工现场周边的交通状况,包括道路的通行能力、交通流量以及是否有交通管制等。良好的交通条件有利于施工材料和设备的运输。还要了解周边的公用设施,如供水、供电、排水等的接入点和供应能力,确保施工期间的用水用电需求。周边的建筑物和居民情况也需要勘察,避免施工对其造成影响,同时要考虑施工产生的噪音、粉尘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下情况方面,要查明地下管线的分布情况,如电缆、水管、燃气管道等,避免在施工过程中破坏这些管线,引发安全事故和不必要的损失。还要了解地下是否存在古墓、古井等特殊结构,若有需要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处理。
相关资料收集方面,要收集工程的设计图纸、地质勘察报告等资料,以便全面了解工程的要求和特点。同时,要了解当地的施工规范和相关政策法规,确保施工活动符合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九十四条
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概预算等文件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
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