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使不定期租赁合同有效,需满足合同主体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这几个条件。在合同中无需明确租赁期限,还可采用书面或口头形式订立。
合同主体方面,参与签订租赁合同的双方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对于自然人而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比如成年人且精神状况正常者,他们有能力理解合同内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在其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具备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
意思表示真实是关键。双方签订合同必须是出于真实的意愿,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情形。例如,出租方不能故意隐瞒房屋存在的重大缺陷来诱导承租方签订合同,承租方也不能以虚假的身份或支付能力来骗取租赁合同。如果存在这些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租赁合同中的条款不能违反国家关于房屋租赁的相关法律法规,如不能约定将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居住等。同时,也不能违背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像约定租赁房屋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等情况,合同将被认定无效。
在形式上,不定期租赁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合同能更清晰地记录双方的权利义务,减少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但口头形式在发生纠纷时可能存在举证困难的问题。而且,根据法律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只要满足上述有效条件,不定期租赁合同就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