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赔误工费被起诉,若原告证据充分且诉求合理,被告可能会面临败诉,需要承担赔偿误工费及相关费用的后果;若拒不履行判决,还会面临强制执行、列入失信名单等更严重的后果。
当因不赔误工费被起诉后,法院会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在证据方面,原告需要证明其确实因误工而减少了收入,比如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工资流水、医院的诊断证明等。如果原告能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且其主张的误工费计算方式和标准符合法律规定,法院通常会支持原告的诉求。
一旦法院判决被告支付误工费,被告就必须按照判决执行。若被告不主动履行判决,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的手段多样,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被告的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被告的其他财产等。例如,法院可以直接从被告的银行账户中划扣相应的款项用于支付误工费。
若被告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判决,还可能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列入失信名单后,被告在很多方面会受到限制,比如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会被拒绝;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也会受到限制;还不能乘坐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也会受到影响。
同时,拒不履行判决还可能面临罚款、拘留等处罚。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会被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所以,不赔误工费被起诉后,应积极应对,若确实存在应赔偿的情况,应尽快履行赔偿义务,避免给自己带来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第二百五十四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