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逆行撞人一般情况下逆行方要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但具体判责需结合事故实际情况确定。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责任判定通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电动车逆行本身就是一种严重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因为逆行会使电动车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的行驶方向相反,极大地增加了碰撞的风险,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
从一般原则来说,逆行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所以逆行的电动车驾驶者往往会被认定为主要责任方。如果被撞的行人没有任何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例如是在正常的人行道行走或者在规定的道路通行区域内正常行进,那么逆行的电动车驾驶者通常要承担全部责任。此时,电动车驾驶者需要对行人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可能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实际情况可能更加复杂。如果被撞行人也存在一定的过错,比如行人闯红灯、突然横穿马路等,那么责任的划分就需要综合考量双方的过错程度。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根据双方过错的大小,判定电动车驾驶者承担主要责任,行人承担次要责任。例如,经过交警现场勘查和调查后,认定电动车逆行的过错占比为70%,行人违规行为的过错占比为30%,那么在赔偿方面,电动车驾驶者可能只需承担70%的赔偿责任。
具体的责任划分需要由交警部门根据事故现场的勘查、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监控录像等多方面的证据来进行综合判断,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处理事故赔偿等后续事宜的重要依据。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