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不成立转合同纠纷,一般在公安机关作出不予立案决定或者撤销案件决定之后起诉较为合适。
在司法实践中,当出现合同诈骗相关情况时,通常会先考虑走刑事程序。因为一旦认定为合同诈骗,其处罚更为严厉,且由国家司法机关主导侦查等工作,对于当事人权利的维护有着重要意义。并非所有看似合同诈骗的行为最终都能被认定为犯罪。
如果当事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会对案件进行审查。若经审查认为不符合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会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若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构成犯罪,会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在这些决定作出之后,当事人就可以考虑将其作为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之所以选择在这个阶段起诉,是因为在刑事程序进行期间,案件的定性处于不确定状态。如果在刑事程序尚未结束时就贸然提起民事诉讼,可能会面临程序上的冲突。例如,法院可能会认为案件正在刑事侦查或审查起诉阶段,而对民事诉讼不予受理或者中止审理。
当刑事程序明确该行为不构成合同诈骗后,以合同纠纷起诉,此时案件性质清晰,法院能够依据民事法律规定对合同的效力、履行情况、违约责任等方面进行审理。当事人可以基于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对方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在起诉时,当事人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合同文本、履行合同过程中的各种凭证、沟通记录等,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