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的所有权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可能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一般情况下,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房屋,无论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通常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夫妻婚后共同出资支付首付,并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房贷,即使房产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该房屋依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双方有权对该房屋进行分割,一般是平均分配,但也会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如出资比例、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等因素。
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婚后买房可能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其一,如果一方在婚后使用其婚前个人财产全款购买房屋,并且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该房屋通常被认定为其个人财产。比如,一方在婚前有一笔存款,婚后用这笔存款购买了一套房屋,且房屋只登记在自己名下,这种情况下该房屋属于其个人财产。其二,若夫妻双方有书面约定,明确该房屋归一方所有,那么应按照约定处理。例如,夫妻双方签订了财产协议,约定婚后购买的某套房屋归一方单独所有,该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屋,也需要分情况看待。若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若一方父母支付首付,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司法实践中一般认定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分割时会考虑父母出资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