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24小时未联系家属,在符合特定情形时可能是合法的,若不存在法定特殊情况则可能存在程序违法。可以先通过多种途径了解情况,必要时采取合法措施维护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执行拘留后,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治安拘留一般也会及时通知家属。
如果拘留24小时未联系家属,首先要确认是否存在法定的特殊情况。可以通过向办案机关了解情况,比如前往作出拘留决定的公安机关办公地点,咨询具体的办案人员,了解未通知家属的原因。也可以尝试联系与案件相关的证人、被害人等,看是否能获取一些线索。
若不存在无法通知、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等法定情形,而公安机关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家属,这就可能违反了法定程序。此时,可以向该公安机关的法制部门、督察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其对未通知家属的行为作出解释和说明。
如果通过上述内部监督途径无法解决问题,还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进行申诉,或者向同级人民检察院反映。人民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有权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对于公安机关违法的拘留通知程序,检察院可以要求其予以纠正。
在整个过程中,要保持理性和冷静,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来解决问题。同时,要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比如与办案机关沟通的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