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里有欠条起诉欠债人还钱,需准备好相关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受理立案后参加庭审,等待判决结果,若胜诉而对方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要明确起诉前的准备工作。最重要的是收集证据,除了欠条,还应收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能证明债务关系存在以及借款实际交付的证据。这些证据可以相互印证,增强证据链的完整性和可信度。同时,要确定被告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以便法院能够准确送达法律文书。
书写起诉状。起诉状应当包含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明确要求欠债人偿还的具体金额、利息等)、事实与理由(详细描述借款的经过、时间、地点等)。起诉状的内容要清晰、准确、逻辑严密,语言要规范、简洁。
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一般情况下,可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债权人所在地法院也可能有管辖权。
之后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包括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身份信息等。法院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立案后,按照法院的通知参加庭审。庭审过程中,要遵守法庭纪律,如实陈述事实,出示证据,进行辩论。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依法作出判决。
如果胜诉,而欠债人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未履行还款义务,可在规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措施,以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