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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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效力如何确定

2025-10-07 20:2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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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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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豪德(济南)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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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的效力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一般来说,依法成立且不存在法定无效情形的合同是有效的,但如果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欺诈胁迫等情形,则可能被认定无效。

合同有效的一般条件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在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中,如果买卖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签订合同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且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该合同通常是有效的。

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可能影响合同效力。比如,拆迁安置房在取得所有权之前可能存在交易限制。有些地方规定,拆迁安置房在一定期限内不得上市交易,若买卖双方在限制交易期限内签订买卖合同,这种合同是否有效存在一定争议。从司法实践来看,虽然违反地方政策的交易限制规定,但如果该规定并非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不会直接认定合同无效。不过,可能会面临无法办理过户等实际履行障碍。

如果存在欺诈、胁迫、恶意串通等情形,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或者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也会被认定无效。例如,卖方故意隐瞒安置房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等情况,使买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合同,买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

还有,如果拆迁安置房的产权不清晰,存在多个共有人,而部分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签订买卖合同,该合同可能因侵犯其他共有人的权益而面临效力瑕疵。在这种情况下,其他共有人可以主张合同无效,但如果买方是善意取得,且支付了合理对价并办理了相关手续,可能会受到善意取得制度的保护。

确定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的效力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结合具体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

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效力如何确定(0)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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