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夜醉酒驾驶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同时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规定可能还会有相应的行政罚款,一般在数千元。
隔夜醉酒驾驶本质上仍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在法律上的处理有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这里的刑事责任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
关于罚款部分,虽然法律条文未明确规定醉酒驾驶具体的罚款金额,但在实际执法中,各地根据当地的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会有一定的裁量。一般来说,在对醉酒驾驶者追究刑事责任判处拘役并处罚金时,罚金数额通常在数千元。同时,在吊销驾驶证等行政处罚环节,可能也会有相应的行政罚款。
需要强调的是,判断是否属于醉酒驾驶依据的是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即使是隔夜,如果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就会被认定为醉酒驾驶。每个人的身体代谢酒精的能力不同,前一晚饮酒较多,第二天体内酒精可能仍未完全代谢,所以不能因为是“隔夜”就心存侥幸。醉酒驾驶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不仅会给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带来巨大威胁,还会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