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致人重伤,若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两年内不得申请驾驶证;若存在逃逸情形,则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在无证驾驶致人重伤的情况中,如果驾驶者的行为没有构成逃逸,只是单纯的无证驾驶导致他人重伤,并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按照规定,自驾驶证被吊销之日起两年内不能重新申请驾驶证。这是因为无证驾驶本身就是严重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而导致他人重伤更是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后果,对社会公共安全和他人的生命健康构成了威胁。限制其在一定期限内重新取得驾驶证,是为了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惩戒,同时也是为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如果无证驾驶者在致人重伤后选择逃逸,性质就变得更为恶劣。逃逸行为不仅会延误伤者的救治时机,加重伤者的伤害程度,还体现出驾驶者逃避责任的不良态度。这种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驾驶者将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这一严厉的处罚旨在警示所有驾驶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必须积极承担责任,及时救助伤者,而不是选择逃避。
无证驾驶致人重伤后的驾驶证申请限制,依据是否逃逸以及是否构成犯罪等不同情形而有所不同。驾驶者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以及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超员、超速、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构成犯罪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