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违反交通法规主要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规范交通行为、保障交通安全的重要法律,其中针对行人的交通行为作出了一系列明确规定。例如,该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如果行人不走人行道或不靠路边行走,就违反了此项法律规定。
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若行人随意横穿马路、不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等,都属于违反此条规定的行为。
第六十三条对行人在道路上的禁止性行为作出了规定,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一旦行人实施了这些行为,同样触犯了法律。
行人违反交通法规不仅给自己的生命安全带来极大的威胁,也会影响道路交通的正常秩序,增加交通事故发生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行人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文明出行,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和安全的交通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