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人赔不起钱时,可与受害人协商分期赔偿;若有其他亲属愿意代为偿还也可以;若名下有财产,受害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待有能力时再恢复执行;若有转移、隐匿财产等行为,会面临法律制裁。
在故意伤人案件中,如果伤人者赔不起钱,首先可以尝试与受害人及其家属进行积极的沟通协商。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的分期赔偿协议是一种可行的办法。这能让伤人者在自身经济能力范围内逐步履行赔偿义务,同时也给予受害人一定的经济补偿预期。例如,双方可以根据伤人者的收入情况,约定每月支付一定金额的赔偿款,直至全部赔偿完毕。
若伤人者的亲属愿意代为偿还赔偿款,这也是解决赔偿问题的途径之一。亲属的帮助能够及时缓解受害人的经济压力,也有助于化解双方的矛盾。
当协商无果时,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伤人者进行赔偿。在获得胜诉判决后,若伤人者仍不履行赔偿义务,受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伤人者名下的财产进行全面调查,包括房产、车辆、存款等。如果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会依法进行查封、扣押、拍卖等措施,以实现受害人的赔偿权益。
如果伤人者确实没有任何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这并不意味着赔偿责任的免除,一旦伤人者有了新的财产或具备了赔偿能力,受害人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需要强调的是,伤人者不能抱有侥幸心理,通过转移、隐匿自己的财产来逃避赔偿责任。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一旦被发现,法院会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还可能会被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故意伤人者应积极面对赔偿问题,尽力履行赔偿义务,以维护法律的公正和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