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挪用他人物品的处罚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可能涉及民事赔偿责任,若情节严重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在法律层面,擅自挪用他人物品是一种侵犯他人财产权益的行为。从民事角度来看,这属于侵权行为。被挪用物品的所有者有权要求挪用者返还物品,如果物品因挪用而遭受损坏,所有者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例如,甲未经乙同意,挪用了乙的相机,在使用过程中相机不慎摔坏,那么乙有权要求甲返还相机(若能返还),并赔偿相机的维修费用或者相机的实际价值。
若擅自挪用他人物品的行为达到一定程度,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等侵犯公私财物的行为,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比如,挪用他人价值较高的物品且拒不归还,或者在挪用过程中对物品造成较大破坏等情况,可能会依据该法进行处罚。
当擅自挪用他人物品的行为符合特定犯罪构成要件时,会构成刑事犯罪。常见的如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资金罪。另外,如果挪用行为符合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即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也会以侵占罪论处。一旦构成刑事犯罪,将面临较为严厉的刑事处罚,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罚金等。总之,擅自挪用他人物品的处罚是多维度的,会根据行为的性质、情节严重程度等进行综合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