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司不批准辞职,劳动者可根据自身情况采取不同措施。若处于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单位即可离职;若已转正,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到期后可离职,无需上司批准。若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如未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劳动者享有辞职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的辞职分为不同情况。
首先是试用期辞职。如果劳动者处于试用期内,想要辞职,只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这三日时间一到,劳动者就可以办理离职手续,无需得到上司的批准。例如小李在一家公司试用期内觉得工作不适合自己,他提前三天向公司说明情况,三天后即使上司不批准,他也能够合法离开公司。
其次是正式员工辞职。对于已经转正的正式员工,若要辞职,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里强调书面形式,是为了保留证据。当三十日的期限届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即解除,同样不需要上司批准。比如小张在一家企业工作了几年后打算换个环境,他写了辞职信并通过快递等方式寄给公司,三十天后不管上司是否同意,他都可以离职。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一些违法行为,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还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遇到上司不批准辞职的情况,劳动者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试用期内的口头或书面通知记录、转正后书面辞职信的送达凭证等。若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