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办理年审业务可以通过网上和线下两种方式。网上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年报填写提交;线下则需前往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相关表格,提交所需材料完成年审。
在了解办理年审业务之前,需要明确个体户年审现在已改为年报制度,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
网上办理流程
打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进入对应省份的系统页面。如果是首次填报,需要先进行注册。注册时,要准确填写个体户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设置好登录密码。
注册成功并登录后,点击“年度报告填写”,选择相应的年度。按照系统提示逐步填写相关信息,包括基本信息、行政许可情况、网店或网站信息、资产状况信息等。其中,资产状况信息可以选择是否公示。填写完毕后,仔细核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然后提交并公示年度报告。
线下办理流程
个体户可以前往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事窗口,领取《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表》。领取表格后,认真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内容涵盖个体户的基本情况、经营情况等。填写完成后,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年度报告表以及其他可能要求的相关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等,一并提交给办事窗口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即完成年报。
需要注意的是,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能会对个体户的信用和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一定要按时办理年审(年报)业务。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 第十三条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本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当年年度报告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其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于本年度7月1日至下一年度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 第三条
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直接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
当年开业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自下一年起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