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传唤后被关,可能是被采取了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此时可通过委托律师介入、了解涉嫌罪名和案件情况、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方式来处理。
当遇到检察院打电话传唤后被关的情况,以下是一些具体的应对办法。
委托律师是非常关键的一步。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律师可以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被关押者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律师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被指控的罪名、案件的事实经过等。在会见过程中,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告知其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稳定其情绪。
了解涉嫌罪名和案件情况。通过律师向检察院了解被关押者具体涉嫌的罪名,这对于后续的应对至关重要。不同的罪名在法律上有不同的构成要件和量刑标准。同时,律师可以通过与办案人员沟通、查阅相关的案件材料等方式,尽可能全面地掌握案件的证据和事实情况,以便制定合理的辩护策略。
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如果符合条件,可以由律师代为申请取保候审等变更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律师会根据案件情况和被关押者的实际状况,撰写取保候审申请书等法律文书,并向检察院提出申请。
此外,家属也应积极配合律师的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支持。同时,要保持冷静,避免采取一些不恰当的行为,以免影响案件的处理。在整个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来处理,维护被关押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