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给的收据不见了可通过与房东协商补开收据、提供支付凭证证明付款事实、签订确认协议或留存其他证明材料等方式来处理。
在日常生活中,收据是证明付款事实的重要凭证,若房东给的收据不见了,可采取以下办法。
可以尝试与房东进行友好协商,向房东说明收据丢失的情况,请求其帮忙补开收据。一般来说,如果房东比较通情达理且有正规的记账记录,可能会同意补开。在补开的收据上,应注明是补开的以及原收据的大概情况,比如收款时间、收款事项等。
若房东不愿意补开收据,那么可以提供支付凭证来证明付款事实。如果是通过转账方式支付房租的,无论是使用银行卡转账、微信支付还是支付宝支付等,都可以在相应的支付平台上找到转账记录。这些转账记录能够清晰地显示转账的时间、金额以及收款方信息,是非常有力的付款证明。可以将这些转账记录截图保存好,以备不时之需。
另外,也可以与房东签订一份确认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说明之前某段时间的房租已经支付,虽然收据丢失,但双方对该笔付款事实予以确认。协议中应详细记录付款的时间、金额、付款方式等信息,并由双方签字确认。这样的确认协议同样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同时,还可以留存其他能够证明付款的材料。比如与房东关于房租支付的聊天记录,在聊天记录中如果有提及已支付房租的内容,也可以作为辅助证据。此外,同住人的证人证言等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证明作用。通过以上多种方式,即使收据丢失,也能最大程度保障自身权益,证明已完成房租支付的事实。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