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有多种类型,常见的包括小产权房、安置房(部分未完成手续的)、违规建筑、在建未交付的房屋等。
小产权房是较为典型的没有房产证的房子。这类房子通常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也被称作“乡产权房”。小产权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的产权证也不具有真正合法有效的法律效力。
部分安置房在一定时期内也没有房产证。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有些安置房由于土地性质、建设手续等问题,在建成初期无法及时办理房产证,可能需要等待一段时间,满足相关条件后才能办理。
违规建筑同样没有房产证。违规建筑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物。这类建筑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不仅无法办理房产证,还可能面临被拆除的风险。
在建未交付的房屋自然也没有房产证。在房屋建设过程中,尚未完工交付,不具备办理房产证的条件。只有当房屋建设完成,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等一系列程序后,才可以进入办理房产证的流程。
总之,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存在多种情况,每一种情况都有其特定的背景和原因,并且在交易、权益保障等方面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风险。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