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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一方欠款怎么处理

2026-01-28 21:4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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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红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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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领英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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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一方欠款的处理需区分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个人债务。若是共同债务,一般由夫妻共同承担;若是个人债务,则由负债一方自行承担。

首先要明确债务的性质。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例如,夫妻双方共同签字向银行贷款用于购买家庭住房,这显然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或者一方为家庭日常的衣食住行、子女教育等支出所借的款项,也属于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而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主要包括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比如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因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负的债务等,这些都属于个人债务。个人债务由负债一方独自承担偿还责任,与另一方无关。

在实践中,判断债务性质可能会存在争议。当债权人主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时,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在离婚诉讼中,如果涉及债务处理问题,双方都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债务的性质和用途。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结合法律规定,对债务的承担作出公正的判决。同时,即使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对夫妻债务的承担进行了划分,但这并不影响债权人向夫妻双方或者任何一方主张权利。一方承担了超出自己应承担份额的债务后,可以依据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向另一方追偿。

离婚一方欠款怎么处理(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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