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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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的房子离婚后怎么判决

2026-01-28 21: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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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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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建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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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的房子离婚后的判决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主要看购房资金来源、产权登记情况等,可能判归一方所有,也可能涉及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情况一:一方婚前全款购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购房者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因为根据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会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例如,男方在婚前用自己的积蓄全款购买了一套房子,并将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即使婚后双方共同居住,离婚时该房子仍归男方所有。情况二: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支付首付方名下。这种情况下,房子一般归产权登记一方,但对于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比如,女方婚前支付了房子的首付,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归女方,但女方需要就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给予男方一定的补偿。情况三: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种情况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割时会考虑双方的出资比例、对房屋的贡献等因素。情况四: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如果有证据证明双方是基于结婚目的而共同出资购房,法院可能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相关证据,可能会按照出资情况,将房子判归产权登记一方,同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的出资进行返还。总之,婚前买的房子离婚后的判决较为复杂,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最终的归属和补偿问题。

婚前买的房子离婚后怎么判决(0)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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