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干活没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通过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还能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等赔偿。
在工地干活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必过于担忧,仍有多种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要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在工地干活,像工作牌、考勤表、工资发放转账记录、工友的证人证言等,都可以作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职责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劳动者可携带收集好的证据,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他们会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若发现用人单位存在不签订劳动合同等违法行为,会责令其改正。
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者可在收集好证据后,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差额等赔偿。在仲裁过程中,要积极配合仲裁委的工作,如实陈述相关情况。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工地干活的权益依然受法律保护,要积极主动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