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倍经济赔偿即经济赔偿金,其计算方式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双倍经济赔偿也就是经济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的赔偿。其计算基础是经济补偿。
一、经济补偿的计算
经济补偿的计算与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以及工资水平相关。工作年限的计算规则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例如,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了 3 年 4 个月,那么工作年限按 3.5 年计算,经济补偿为 3.5 个月工资。如果工作了 1 年 7 个月,工作年限按 2 年计算,经济补偿为 2 个月工资。
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双倍经济赔偿的计算
在确定了经济补偿的具体数额后,双倍经济赔偿就是经济补偿数额乘以 2。比如,经计算经济补偿为 5 个月工资,那么双倍经济赔偿就是 10 个月工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就需要按照这个双倍经济赔偿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