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如果劳务派遣单位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没有支付工资,就算违法行为。
在劳动法律体系中,对于工资支付的时间有着明确的规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明确指出,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对于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而言,劳务派遣单位作为用人单位,承担着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工资的法定义务。
通常情况下,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一般为一个月。也就是说,如果劳务派遣单位没有按照约定在一个月的周期内支付劳动者工资,就属于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例如,双方约定每月15日支付上个月的工资,若到了下个月15日仍未支付,就构成了拖欠工资。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周期可能并非按月。比如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此时,超过相应的支付周期未支付工资同样属于违法行为。
当出现劳务派遣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时,劳动者可以采取多种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与劳务派遣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及时支付工资。若协商无果,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并责令其限期支付工资。此外,劳动者还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要求劳务派遣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及相应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方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总之,劳动者要了解自己的权益,在遇到工资拖欠问题时,及时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维护自身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