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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休假算不算工时天数

2026-01-27 08: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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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欣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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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师(哈尔滨)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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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休假不算工时天数。年休假是劳动者依法享受的法定假期,在年休假期间劳动者无需提供劳动,所以不计入实际工作的工时天数,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出勤支付工资。

工时通常是指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为履行劳动义务而从事劳动的时间。在工时制度下,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的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劳动,用人单位依据劳动者的工作时长等因素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而年休假是国家为了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利而设立的一项制度。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从性质上来说,年休假是劳动者休息权的体现,是劳动者在正常工作之外享有的一段休息时间。在年休假期间,劳动者不需要到工作岗位进行劳动,没有实际产生工作时长,因此不能将其计入工时天数。

然而,虽然年休假不算工时天数,但劳动者在年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与正常工作期间是相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明确规定,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这意味着,用人单位不能因为劳动者休年休假而扣减其工资,要按照正常出勤的标准支付工资。例如,劳动者月工资为5000元,每月工作日为22天,日工资约为227元,若该劳动者休了5天年休假,这5天用人单位仍需按照正常工资标准支付,即支付约1135元。

年休假算不算工时天数(0)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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