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产权的房子不建议购买。这类房子存在诸多风险,可能会使购房者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从法律层面来看,房屋产权是对房屋拥有合法权益的证明。没有产权的房子,意味着购房者无法获得法律认可的所有权。在我国,不动产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没有产权登记,购房者就不能在法律上确定自己对该房屋的合法所有地位。一旦发生纠纷,比如与卖方之间的争议或者面临第三方对房屋主张权利时,购房者很难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从交易风险角度而言,没有产权的房子交易往往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卖方可能并非真正的权利人,存在无权处分的情况。例如,卖方可能只是房屋的承租人或者是通过非法手段占有房屋,将其出售给不知情的购房者。当真正的权利人出现主张权利时,购房者不仅可能失去房屋,还可能面临钱财两空的局面。
从后续使用和处置方面考虑,没有产权的房子无法进行正常的抵押、转让等交易。如果购房者日后想要改善居住条件,将房屋出售变现,由于没有产权,很难找到愿意购买的买家,房屋的流通性大大降低。而且,在遇到房屋拆迁等情况时,没有产权的房子可能无法获得合理的拆迁补偿。因为拆迁补偿通常是给予房屋产权人的,没有产权的购房者可能得不到应有的补偿或者只能获得很少的补偿。
此外,没有产权的房子在质量、配套设施等方面也可能存在问题。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和规范,这些房屋的建设质量可能无法保证,居住安全存在隐患。同时,周边的配套设施如水电、物业等可能也不完善,影响居住的舒适度。
综上所述,没有产权的房子存在众多风险,不建议购买。在购房时,一定要确保所购房屋具有合法的产权,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