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没有房产证办理时,需先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才可领取房产证。办理过程涉及村委会、乡镇政府、县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等多个主体,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并按流程操作。
要明确农村办理房产证也就是进行不动产登记。办理农村房产证,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一般来说,申请人必须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建房屋要符合相关规划和政策要求。
办理流程方面,第一步是申请。申请人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要详细说明房屋的建造情况、宅基地使用情况等信息。村委会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初步审核,主要审核申请是否符合村规民约、是否存在纠纷等。若审核通过,村委会会在村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后,村委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第二步是乡镇政府审核。申请人将村委会审核通过的材料提交给乡镇政府的相关部门,如国土所、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等。这些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实地核查,测量房屋面积、核实宅基地范围等。审核通过后,乡镇政府会签署审核意见。
第三步是县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申请人将乡镇政府审核通过的材料提交给县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机构会对材料进行再次审核,审核无误后,会将相关信息录入不动产登记系统,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办理房产证所需的材料通常包括: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等。
在整个办理过程中,要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积极配合各部门的工作。如果在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及时向相关部门咨询,以保障顺利取得房产证。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