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和合同的相同点在于都是具有一定约束性的文件且均需各方达成意思一致。不同点体现在性质、内容、主体、效力范围和变更程序等方面。
相同之处。二者都具有约束性。章程是公司、社团等组织的基本准则,对组织及其成员具有约束力;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对合同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都需要各方意思表示一致。章程的制定通常需要组织成员共同商议并达成共识;合同的订立更是基于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的合意,经过要约和承诺等过程,使各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
不同之处。在性质方面,章程是组织的自治规则,是组织进行内部管理和运营的基本依据,具有较强的组织性和自治性;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的交易协议,主要规范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关系或人身关系。内容上,章程主要规定组织的宗旨、组织机构、活动规则等根本性问题,内容具有宏观性和概括性;合同则围绕具体的交易事项,明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内容较为具体和明确。
主体上,章程的主体通常是组织和其成员,成员之间具有一定的组织隶属关系;合同的主体是平等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彼此之间不存在组织上的隶属关系。效力范围上,章程不仅对组织成员具有约束力,在一定情况下还可能对第三人产生影响;合同仅对合同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一般不涉及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变更程序上,章程的变更通常需要经过严格的程序,如召开成员大会或股东会,并按照一定的表决程序通过;合同的变更则相对灵活,只要当事人协商一致即可变更,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