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上诉和抗诉在主体、理由、方式和后果等方面存在区别。上诉是被告人等主体的权利,抗诉是检察机关的职权。
在刑事诉讼中,上诉和抗诉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它们存在多方面的区别。
主体不同:上诉的主体是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也可以提出上诉。而抗诉的主体是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也就是说,上诉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而抗诉是检察机关代表国家行使的权力。
理由不同:对于上诉,法律并未限定理由,只要被告人等不服一审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提出上诉,上诉即可成立。而抗诉则需要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才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有严格的理由限制。
方式不同:上诉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口头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记录在案,并由上诉人签名或盖章。抗诉则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即应当制作抗诉书。
后果不同:在上诉程序中,刑事诉讼遵循上诉不加刑原则,即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抗诉不受此原则的限制,如果是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的案件,二审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程序不同:上诉是被告人等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也可以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而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总之,上诉和抗诉在刑事诉讼中是两种不同的救济途径,有着各自明确的适用主体和程序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