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房屋定金协议,需明确协议双方身份信息、房屋基本情况、定金数额及支付方式、定金罚则、协议生效与终止等内容,且要遵循自愿、公平、合法原则,确保协议条款清晰、明确、无歧义。
要确定协议双方的身份信息。在协议中应准确写明出卖方和买受方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地址等。清晰的身份信息有助于在后续履行协议过程中,双方能够顺利沟通和联系,也为可能出现的纠纷解决提供基础。
详细描述房屋的基本情况。这包括房屋的具体地址、建筑面积、户型、房屋用途等。准确的房屋信息能避免双方对交易标的产生误解,明确交易的具体对象。
定金数额及支付方式是协议的关键部分。定金的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但按照法律规定,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支付方式可以是现金、转账等,若采用转账方式,需明确收款账户信息,并保留好支付凭证。
定金罚则是定金协议的核心。应明确规定如果买受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若出卖方违约,则应双倍返还定金。清晰的定金罚则能够约束双方履行协议,保障交易的稳定性。
协议的生效与终止条款也不可忽视。一般来说,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同时,要明确协议终止的条件,例如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协议、交易完成等情况。
此外,协议中还可以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如协商解决、仲裁或诉讼等。选择合适的争议解决方式,能够在出现纠纷时,为双方提供明确的解决途径。
最后,签订协议时,双方要仔细阅读协议条款,确保理解并认同其中的每一项内容。如有疑问或需要修改的地方,应及时与对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再签字确认。总之,签订房屋定金协议要严谨、规范,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