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二审多久开庭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具体时间,但法律规定了二审的审限。一般情况下,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在刑事诉讼中,二审程序是一个重要的救济程序。然而,法律并没有对二审开庭时间作出具体的规定。这主要是因为案件的情况千差万别,每个案件的复杂程度、证据收集难度等因素都不相同,难以统一规定一个确切的开庭时间。
《刑事诉讼法》对二审的审限作出了规定,这是为了保障诉讼效率,避免案件久拖不决。一般而言,二审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后,应在二个月内完成审结工作。这是一个基本的时间要求,旨在促使法院及时处理案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但对于一些特殊案件,审限会有所延长。比如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这类案件涉及到人的生命权,需要更加谨慎地审理,确保司法公正。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由于涉及到民事赔偿等问题,情况相对复杂,也可能需要更多时间来处理。此外,对于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案件,像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等,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如果遇到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审限的情况,则需要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这体现了法律在保障诉讼效率的同时,也充分考虑到了案件的实际情况,以确保每一个案件都能得到公正、合理的处理。虽然没有明确的开庭时间规定,但法院会在审限内合理安排开庭等各项诉讼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四条
第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