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离婚过户手续费主要包括析产公证费用(如有)、登记费、印花税等,费用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
析产公证费用:如果在离婚时,双方通过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就会产生此项费用。一般情况下,公证费用是按照所公证房产的评估价值的一定比例来收取,比例通常在 0.3%-1% 左右。不过,并非所有地区都要求必须进行析产公证,比如有些城市规定,在民政局协议离婚且有明确的房产分割协议,或者通过法院判决离婚的,可直接办理过户,无需公证。
登记费:这是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时必须缴纳的费用。住宅类房屋的登记费一般每套在 80-100 元左右,非住宅类房屋登记费则相对较高,通常在 550 元每套。
印花税: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设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对于离婚房产过户,印花税按照房产价值的万分之五来征收。不过,根据相关政策,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的,免征契税。
测绘费:如果房产管理部门要求对房屋进行重新测绘,就会产生测绘费用。测绘费的收取标准因地区而异,一般按照房屋面积来计算,每平方米可能在 1-3 元左右。
此外,在办理离婚房屋过户时,可能还会涉及一些其他的小额费用,如工本费等。具体的手续费标准和要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或相关税务部门,以了解准确的信息和办理流程,确保过户手续顺利完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