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离婚被报复可采取及时报警、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寻求社会支持等措施来维护自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当遭遇家暴离婚后被报复的情况,首先要及时报警。报警是非常关键的一步,警察具有执法权,能够及时制止正在进行的报复行为。报警时要清晰准确地说明自己所处的位置、遭受报复的具体情况,如对方是否使用了凶器、是否有威胁性言语等。警方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可能会对施暴者进行警告、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还会追究其刑事责任。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也是重要的法律手段。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民法院会在受理申请后的七十二小时内作出裁定,情况紧急的,会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等。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会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同时,寻求社会支持也不可或缺。可以向当地的妇联、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组织反映情况,这些组织会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支持。妇联可以为受害者提供心理疏导、法律咨询等服务,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可以协助调解矛盾,监督施暴者的行为。
另外,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比如与报复行为有关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视频、照片等,这些证据在后续的法律程序中可能会起到关键作用。还可以考虑更换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尽量避免与施暴者直接接触,降低被报复的风险。总之,要积极运用法律武器和社会资源,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