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宣判完不一定直接收押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判处的是缓刑,不会立即收押;若判处实刑,还要看宣判前是否已被羁押等情况。
在盗窃罪案件宣判后,是否直接收押人不能一概而论。要考虑判决的类型。如果法院判处的是缓刑,那么在宣判后,被告人通常不会被直接收押。缓刑是一种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分子在规定的社区进行矫正,只要遵守相关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例如,张三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半,那么在宣判后,张三无需被收押到监狱,而是在社区接受考察。
如果判处的是实刑,就需要看宣判前被告人的羁押状态。若在宣判前被告人已被羁押,且羁押的时间已经折抵了相应的刑期,在宣判后可能会立即释放。比如李四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而在宣判前他已经被羁押了六个月,那么宣判后李四就会被释放。
若宣判前被告人未被羁押,或者羁押时间未折抵完刑期,在宣判实刑后,法院一般会立即决定对被告人进行收押。司法机关会按照程序将被告人送往相应的羁押场所,如看守所或监狱。例如王五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判前他处于取保候审状态,那么宣判后,司法机关会对王五采取收押措施,将其送往监狱服刑。
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如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是怀孕、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即便判处实刑,也可能不会立即收押,而是采取暂予监外执行的措施。盗窃罪宣判后是否直接收押人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