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债务分割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夫妻共同债务需共同偿还,先以共同财产清偿,不足部分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个人债务则由个人承担。判断债务性质需依据债务用途等多方面因素。
在我国,离婚债务分割主要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明确债务的性质,分为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
1、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例如,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房屋,此债务就属于共同债务,离婚时需共同承担。
2、个人债务的分割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个人债务由负债一方自行承担。比如,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就属于个人债务。
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是离婚债务分割的关键。判断是否为共同债务,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量。
1、债务的用途
如果债务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如购买生活用品、支付子女教育费用、医疗费用等,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例如,为孩子缴纳学费而产生的债务,应属于共同债务。
2、双方的意思表示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明确体现了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属于共同债务。比如,夫妻双方一起在借款合同上签字,该债务就是共同债务。
3、债务的时间
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不一定都是共同债务。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且债权人无法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等,就不属于共同债务。
离婚债务分割协议是有一定法律效力的,但也有相应的限制条件。
1、对内效力
离婚债务分割协议在夫妻双方之间具有法律效力。只要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对双方就具有约束力。例如,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某笔债务由一方承担,那么在夫妻内部,该约定有效。
2、对外效力
离婚债务分割协议对债权人一般不具有对抗效力。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夫妻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由一方承担,债权人仍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不过,承担了超过协议约定份额债务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综上所述,离婚债务分割涉及诸多法律问题,包括债务性质的认定、分割方式等。在实际操作中,可能还会遇到复杂的情况,如债务证据的收集、债权人的主张等。如果您在离婚债务分割方面有更多疑问,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的专业律师会为您提供详细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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