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面离婚时,财产分割一般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在单方面提出离婚的情况下,财产分割是一个重要问题。首先要明确财产的性质,即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在离婚时一般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
而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这意味着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配财产,只要达成的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该协议就是有效的。
如果双方无法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那么就需要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例如,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那么在财产分割时,无过错方可能会适当多分。
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还需要考虑一些特殊情况。比如,一方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同时,如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单方面离婚时财产分割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遵循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来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