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火属于法律行为。
在法学领域,需要清晰区分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法律行为是指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人们有意识的活动,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而法律事件是指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事实。
纵火是行为人基于主观故意,实施的点燃易燃物并希望或放任火灾发生的行为。从其构成要件来看,纵火者有明确的意思表示,即期望通过点火的方式引发火灾,这种行为是在行为人主观意识支配下进行的。例如,某人因与他人发生矛盾,为了报复而故意在对方房屋内纵火,其主观上有通过纵火达到损害他人财产或伤害他人的目的,并且积极实施了点火等一系列行为。
从法律后果方面分析,纵火会引发一系列的法律关系变动。在民事领域,纵火行为会导致他人财产受损,纵火者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在纵火者和受害者之间形成了侵权损害赔偿的法律关系。在刑事领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充分说明纵火行为是一种受法律规制的有意识的行为,而非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客观事件。
综上所述,纵火是基于行为人主观故意实施的行为,能够引起相应的法律关系变动,属于法律行为的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