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子过户流程主要包括准备材料、开具交易发票、车辆外检、选号、转移迁出等步骤。
要明确过户所需的材料。卖方需要准备好身份证、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购车原始发票(或上次过户发票);买方则需准备身份证,如果是外地人上当地牌照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暂住证。
接着是开具交易发票。买卖双方需前往当地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由市场开具二手车交易发票。这是过户的重要凭证,它证明了车辆的交易行为。在开具发票时,需要填写相关的交易信息,如车辆的品牌、型号、车架号、交易价格等。
然后进行车辆外检。将车辆开到过户验车处,工作人员会对车辆进行检查、拓号、拆牌和照相。检查车辆是否与行驶证上的信息一致,是否存在违法改装等情况。拓号是为了获取车辆的车架号,以便后续登记使用。照相则是用于制作新的行驶证。
完成外检后就可以选号了。外检合格后,前往选号大厅进行选号。选号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现场随机选号,另一种是在网上自主选号。选择好号码后,缴纳相关的费用,包括车牌费、行驶证工本费等。
最后是转移迁出。缴纳完费用后,就可以办理车辆的转移迁出手续。车管所会收回原车牌和行驶证,为车辆核发新的车牌和行驶证。同时,会在车辆登记证书上记录车辆的过户信息。如果是本地过户,一般当天就可以完成所有手续;如果是异地过户,还需要办理车辆的档案转移手续,档案到达迁入地后,再到当地车管所办理落户上牌手续。
整个二手车子过户流程需要按照规定的步骤和要求进行,确保每一个环节都准确无误,这样才能顺利完成过户。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二十五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让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让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让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转让登记:
(一)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二)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
(三)距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要求使用年限一年以内的机动车;
(四)属于第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情形的。